期刊信息
 

刊名:牡丹江大学学报
主办:牡丹江大学
主管:黑龙江省教育厅
ISSN:1008-8717
CN:23-1450/G4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
被引频次:1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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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期刊分类: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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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异化的基本向度

来源:牡丹江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5-15 12:3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制度异化思想及其理论渊源 异化,通常是指主体的活动及其结果转而与主体相对立并支配主体的状态。制度异化,是指制度作为人所建构的行为规范与活动框架,本是人追求幸福、

一、制度异化思想及其理论渊源

异化,通常是指主体的活动及其结果转而与主体相对立并支配主体的状态。制度异化,是指制度作为人所建构的行为规范与活动框架,本是人追求幸福、发展道德与实践自由的主要途径与有效方式,由于存在缺陷,在某些方面以及一定程度上,却束缚与支配着人,由制度生成或维护的权力、资本、信仰等,成为压迫、剥削与奴役人的强大力量。表面上,是权力的滥用、资本的贪婪、信仰的偏激等导致自身异化,实质上,是制度存在缺陷而无法有效地规范、调节与利用它们,以致这些力量蜕变为各种异化力量。人的异化,主要是制度异化。

较早且较为明确的制度异化思想,出现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不仅存在工人劳动异化,而且资本家也处在异化状态,二者异化的方式与感受只是不同而已。 “总之,应当看到,工人和资本家同样苦恼,工人是为了他的生存而苦恼,资本家则是为他的死钱财的赢利而苦恼。”[1]“把别人的奴隶劳动、把人的血汗看做自己的贪欲的虏获物,所以他把人本身,因而也把自己本身看做可牺牲的无价值的存在物。……因而,他既是自己财富的奴隶,同时又是它的主人;……他还没有体验到这种财富是一种凌驾于自己之上的完全异己的力量的财富。”[1]资本家剥削工人,工人劳动异化以至人与人相异化,主要不是资本家的贪婪或恶意造成的,而是社会制度尤其是不平等的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导致的。“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2]“在货币贮藏者那里表现为个人的狂热的事情,在资本家那里却表现为社会机制的作用,而资本家不过是这个社会机制中的一个主动轮罢了。”[2]因此,马克思把批判的锋芒主要指向资本主义制度,并主张建立共产主义制度以消除人的异化。从马克思异化思想的发展脉络与基本观点来看,马克思始终主张,人的异化的产生与消失,都与制度有关。此后,哈耶克认为,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制度势必借助并产生极权主义政体,从而造成对个人自由的压制与损害,主观上本来是追求自由的社会制度,实际上会成为通往奴役之路。 [3]马克思、哈耶克虽然在某些观点上存在很大分歧,但他们的理论却都明显蕴含着制度异化思想。实际上,在马克思、哈耶克之前,制度异化思想早已出现端倪。譬如,洛克、孟德斯鸠的政府权力分立、制衡与协调的思想,暗示了权力异化的根源是政治制度异化。这可以说是制度异化思想的萌芽。

本文利用国内外现有三维生态足迹模型研究的理论成果,以生物生产型生态足迹理论为基础,通过改进三维生态足迹模型,对2010-2016年宁德市主要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生态足迹深度等进行分析,以期为宁德市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参考和数据借鉴。

二、制度异化的基本向度

制度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制度的原则与制度的形式。制度原则是达到制度目标的最高规范,制度形式是达到制度目标的具体规则。制度的目标与形式,都要受到制度原则的约束。制度的规范与目标具有多样性,处在不同层次。最高级别与层面的制度规范,就是制度原则。制度原则本身也是一种制度目标,而且是制度最高级、最重要的目标。

制度原则偏离正义,制度形式缺乏理性,是制度的两种基本缺陷。制度原则偏离正义,则会出现制度异化。制度形式缺乏理性,同样会出现制度异化。当制度原则存在异化时,人们为了达到制度目标而势必建立与维护偏离乃至违背正义原则的制度形式,导致制度形式出现异化。制度原则异化与制度形式异化,是制度异化的两种基本方式,也是制度异化的两个基本向度。

1.3 物理覆盖 用作物秸秆或塑料地膜进行地表覆盖是旱作农业中一种常用的保墒耕作方式。地面覆盖可有效降低土体的无效蒸发,秸秆覆盖能够增加对降雨的拦蓄,促进水分就地入渗,地膜覆盖能够促进下层水分向上移动,提高土壤水分的利用率。秸秆覆盖可稳定土壤温度,使土壤微生物数量及活性提高[9-12]。Tebrugge等[13]在西班牙进行的试验表明,秸秆覆盖后0~30 cm土层含水率比常规耕作提高了1%~5%。鲁向晖等[14]在宁南山区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与不覆盖处理相比,秸秆覆盖可使春玉米产量和水分利用效率分别提高了3.5%和16.5%。

(一)制度原则异化

制度原则正义条件下之所以会出现制度形式异化,是因为不理性的制度形式无法有效规范人性的趋恶倾向,使人能够利用制度缺陷而任性而为;或者是因为不理性的制度形式无法有效规范、调节与利用政治权力、经济资本、文化信仰等强大的力量,任由这些力量成为压迫、剥削与奴役人的工具;或者是因为不理性的制度形式本身束缚与支配着人,对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及正当权利、自由个性加以压制;或者是因为不理性的制度形式无法建构、使用与维持政治权力、经济资本、文化信仰等从而无法保障与促进正义、功利、秩序、私欲等制度目标的实现;或者是因为不理性的制度形式无法有效地调节正义、功利、秩序、私欲等制度目标之间以及具体的正义原则之间的平衡与协调,既无法实践正义原则,又无法达到功利、秩序等具体目标;等等。

最后,阅读速度。由于词汇障碍和语法障碍,英语思维能力缺乏、知识面狭窄、生活常识不足、跨文化知识不足等,导致考生反复阅读几遍,阅读速度跟不上,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有效阅读,影响考生阅读理解和答题结果;同时也影响学生的考试心态、信心、发挥。

社会制度的目标具有多样性与层级性,各种目标的地位、层级虽然不同,但是目标之间却需要相互协调与支持。处在优先地位与较高层级的目标尤其是制度的原则,不仅规范着其他目标,而且需要其他目标的支持。无论是对整个社会制度而言,还是对某个具体制度而言,都是如此。如果制度目标之间不能相互协调与支持,为了实现某个目标可能会以损害其他目标作为代价。各种制度的具体的正义原则之间,也是如此。譬如,为了实现政治制度的秩序,自由与民主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与范围的压抑;反之,为了实现政治制度的自由与民主,秩序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与范围的干扰。为了实现经济制度的效率,平等与共享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与范围的损害;反之,为了实现经济制度的平等与共享,效率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与范围的削弱。同样,为了实现经济平等与共享,政治自由与民主可能会受到忽视;注重政治自由与民主的同时,可能会忽视经济平等与共享。因此,制度的各种目标及具体原则只有相互协调与支持,才能防止制度异化。

人们赋予社会制度的各种原则,从私欲到秩序,从功利到正义,以及未来更加文明的原则,实质上是一个发现、实践并推进制度原则愈益文明的过程。制度原则的层次与性质,体现了社会文明的不同层次与状态。正义作为制度的最高规范与根本目标,是现代制度文明的重要成果。不能为了实现其他制度目标而违背正义,是现代制度文明的共识。当然,也绝不能认为赋予制度以正义原则,就会完全消除制度的异化属性。正义的内涵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需要不断发展的。正义作为制度的原则,只是相对功利、秩序、私欲等作为制度的原则而言,较少使制度产生异化而已。

社会制度以功利为原则,那么,这种社会制度势必会产生与存在异化。因为,在这种社会制度条件下,人们追求功利,无论是个人功利,还是社会整体功利,由于资源的有限特点与人性的自私属性,必定引发一部分人通过一定的制度形式所掌控的力量剥削与奴役另一部分人。社会制度并不是不可以把功利当作重要目标或者一个基本目标,只是不应该把功利当作制度的根本目标或原则。如同一个人把幸福作为根本的行为法则,就会为追求幸福而难免任性而为、不择手段、违背道德一样,以功利为原则的社会制度,势必在制度形式的设计上以及具体的制度实践中,以追求功利为借口,蔑视人权,忽视自由与平等,仅仅把人当手段而不把人当目的,损害一些人的正当权益,违背正义。罗尔斯指出:“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4]制度原则偏离甚至违背正义,成为人们不择手段以达至其他目标的制度根源。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用平等的自由这种正义原则代替传统的功利原则作为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以防止社会制度原则异化。在平等、自由的理想环境下,人们选择社会制度的原则,无论是以利益得失的理性计算为标准,还是以理性道德的普遍法则为依据,都不会选择功利,而会选择正义。

根据正常参考范围,以UALB/UCr>26.2 mg/gCr、α1-MG>12 mg/L、RBP>70 mg/L、Cys-C>1.06 mg/L、hsCRP>3.09mg/L、Hcy>15.0 mg/L、β2-MG>3 mg/L、HbA1C>6.5%为各观察指标阳性判定标准,统计各观察指标的阳性检出率。

制度形式异化,是制度异化的另一个基本向度。即使制度原则合乎正义,如果制度形式不合乎理性或者缺乏理性,制度仍然会出现异化。这里的理性,具体是指遵守原则、达到具体目标的正确观念、有效方式与可行手段。制度形式是否合乎理性,是能否实践正义原则、达到具体目标的必要条件。制度形式异化,主要是指不理性的制度形式,导致制度的实施偏离乃至违背了制度的正义原则以及无法达到制度的具体目标。

社会制度以某些个人或某类群体的私欲作为原则,因其缺失公共性、普遍性而具有的狭窄、自私等,势必导致制度异化。大多数传统社会,其社会制度以某个首领或宗族的意志与利益为原则,是较为普遍的制度现象。那些通过暴力征伐而确立统治地位的统治者,往往把自己的私欲作为社会制度的原则。表面上,这些社会把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当作社会制度的原则。实质上,统治者的私欲才是真正的制度原则。当制度的创建者与维护者把自己的私欲作为制度原则时,势必导致制度出现异化。在这样的社会,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与文化制度作为一种统治手段与工具,特别明显,也特别残酷。此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与文化制度的原则,只是统治者私人意志与利益的延伸与外化。于是,统治者往往能够任性而为,整个社会制度因此而发生扭曲。

妊娠期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的妊娠期疾病类型,会对孕妇及胎儿产生极大的影响,容易导致胎儿宫内窘迫和产后出血等多种不良后果[4]。临床对妊娠期高血压产妇进行剖宫产术治疗之后,存在一定的产后出血风险,严重威胁产妇健康和安全。为此,临床需要积极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5]。

人们赋予制度何种原则,是人们在长期的制度实践中不断发现、尝试、反思与修正的结果。迄今为止,各种制度只有被赋予了正义原则,才能有效防止制度成为束缚与支配人的手段,消除各种力量的异化属性。而正义原则,主要是以平等的自由为首的包括机会平等、互惠互利等在内的各种具体的原则。相比功利、秩序、私欲等,正义原则被赋予社会制度,可以有效化解社会制度异化,使社会制度成为人们追求自由与解放的主要途径,使各种力量成为自由的力量。

(二)制度形式异化

社会制度以秩序为原则,那么,整个社会尤其是主导公共事务的政府,为了保持与维护社会秩序而势必违背正义,损害自由甚至践踏人权,制度异化非常明显。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当然以秩序为必要条件。离开秩序,社会就会失去和平与稳定,陷入混乱。在某个特殊时间或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暂时对自由、平等、民主等进行一定的理性限制,可以作为一种应对社会危机的权宜之计。当社会秩序已经建立并得以维持之时,秩序仍然是社会制度的基本目标,但是,却不应作为社会制度的原则。因为,如果秩序成为社会制度的原则,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势必为了保持与维护秩序而使社会失去自由、平等及基本人权等人们所珍爱的事物。

制度原则异化,是指制度的原则偏离甚至违背以自由、平等为主要内涵的正义,致使人们在追求制度目标时,造成对自由、平等及人的正当权益的忽视或损害。譬如,若赋予制度以功利、秩序、私欲等原则,势必导致制度异化。

一种制度形式存在异化,既可能是这种制度形式本身不合乎理性造成的,也可能是这种制度形式在达成某个具体目标方面合乎理性,却会引发自身无法克服的一些问题、矛盾甚至危机,而又没有其他制度对之加以弥补与修正,以致结果违背了正义原则。在后者情况下,如果有其他制度加以弥补与修正,这种制度的实施既能够遵守正义原则,又能够达到具体目标。因而,由制度形式不合乎理性造成的制度异化,从制度形式的设计上来看有两种基本情况:一种情况是制度自身的形式设计不合乎理性,另一种是由各种制度组成的整个社会制度的形式设计不合乎理性。因而,即使一种制度形式在达到某个具体目标方面合乎理性,其结果也需要进一步受到制度正义原则的规范与整个社会制度的修正。譬如,政治上的民主形式可能造成“多数人的暴政”而践踏人权,经济上的平分手段可能导致生产力的衰退而出现普遍贫困,文化上的宽容政策可能导致价值观的混乱而令人迷茫,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实质上是整个社会制度形式的设计存在缺陷所致。因而,某种制度形式缺乏理性或者整个社会制度形式缺乏理性,都会导致制度形式异化。而且,在制度原则合乎正义条件下,制度形式不合乎理性,会使得人们的善良愿望落空,不仅达不到制度的目标,甚至会走向目标的反面。理性目标的实现如果采取非理性的手段,悲剧势必难免。对此,哈耶克说:“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一些崇高的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人们还想象得出比这更大的悲剧吗?”[3]不知道循序渐进、汲取经验的乌托邦式的社会实验,不懂得世事变迁而顽固保守的社会实践,之所以遭受挫折与失败,导致不幸与苦难,主要原因是制度形式不合乎理性或者说缺乏理性。

制度形式往往存在异化。这是因为,人们对制度形式的理性设计,往往是在经历了各种惨痛教训之后,逐渐积累并理智设计出来的。在没有惨痛教训或者没有理智设计之前,人们对制度形式的认知与态度,往往是不成熟的,甚至是无知、愚昧的。人们对制度形式的设计,是一个不断应用、探索、发现与建构的过程。说人们建构一种制度,并不是说人们凭空想象出来而加以实施一种制度,而是说人们根据需要,为达到目标,依据历史经验与已有条件,创建、遵从、调整、改进这种制度。从历史与现实看来,制度形式不合乎理性,是制度异化的主要形态,是导致各种力量存在异化的主要制度缺陷。因此,设计理性的制度形式,是规范、调节与利用各种力量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正义及其他目标的根本方略。

三、防止与消除制度异化的基本向度

社会历史实践与思想家们的理论表明,制度发生异化的基本向度,也是防止与消除制度异化的基本向度。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通过制度来规范、引导与解放人的思想与行为的文明时代以来,建立、维护、发展正义与理性的社会制度,使人所创立的社会制度不会反过来束缚与支配人,使制度生成或维护的各种力量不会成为压迫、剥削与奴役人的工具,一直是人们追求自由与幸福、践行道德与正义的主要路径,也一直是思想家们所关注的重要问题。洛克、孟德斯鸠提出的政府权力分立、制衡与协调的政治制度形式,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制度,罗尔斯主张的正义的社会制度,实质上都是为了防止社会制度出现异化。

可见,人们赋予制度以正义原则与理性形式的演进过程,就是防止与消除制度原则异化与制度形式异化以推动制度文明进步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9-23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12-683.

[3]哈耶克.冯兴元,毛寿龙,王明毅,统校.通往奴役之路[M].王明毅,冯兴元,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93-33.

[4]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3.

Basic Dimension of Institution Disassimilation

LIU Yue-ling
(School of Marxism,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anzhou, Jiangxi 341000)

Abstract: Institution disassimilation refers to institution constraint and dominance to people led by institution defects, and every power born by or maintained by the institution has become power of disassimilation to people.Institution disassimilation is the main source of every power disassimilation. Institution principle disassimilation and institution form disassimilation are basic dimensions of institution disassimilation. Basic dimensions of institution disassimilation are also basic dimensions preventing and eliminating institution disassimilation.

Key words: institution; disassimilation; dimension

文章编号:1008-8717(2018)03-0001-03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7-11-06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制度异化研究”(14ZX02)

作者简介:刘月岭(1973-),男,山东乐陵人,江西理工大学副教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

文章来源:《牡丹江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mdjdxxb.cn/qikandaodu/2020/0515/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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